编辑:火焱燚直播 时间:2024年03月08日 12:23
1、首先,拉莫斯用更好的站位提前挡位,张开双臂扩大防守面积。 萨拉赫落后半个身子。 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,拉莫斯应该更有可能先拿到球或者破坏球。
2、萨拉赫利用奔跑的惯性,用手臂推了拉莫斯,使其失去平衡。 这是规则中明确并可被视为犯规的行为:球员为了争夺球权而推搡对方球员。 (本场比赛的裁判标准我们先不讨论,但可以根据规则来判断)。
3.萨拉赫犯规时,拉莫斯控球。
这时,裁判的判断应该是:萨拉赫犯规,等待球发展。 如果皇马继续控球,比赛将会以有利的方式继续进行。 如果利物浦从中受益,萨拉赫将被判犯规。
4、拉莫斯摔倒时,抓住萨拉赫的手,用手臂推他,将他拉倒。 这也是一个明确的规则,为了争球,拉扯对方的球员。
裁判此时的判断应该是:拉莫斯犯规,但如果需要判罚的话,只能判给萨拉赫之前的犯规。
因此拉莫斯欧冠决赛进球,如果此时停止比赛,那就是对全程吃亏的萨拉赫犯规,同时将球权让给了皇马。 这样的判罚很容易造成利物浦球员心态不平衡,不利于接下来的比赛。 更重要的是,这两次犯规都是正常的“争球”,并不是“针对对方球员”。 从双方使用的实力来看,根本不值得吃黄牌。
5、此时裁判判罚的倾向应该是忽略优势,让比赛继续发展。 本次冲突不会判罚拉莫斯欧冠决赛进球,更有利于比赛顺利进行。
就在这时,利物浦得球后开始进攻。 裁判无视冲突,比赛继续进行。 同时,从双方球员的表现来看,他们都认为这是一次正常的处理,大部分球员都在继续比赛。
6、由于一只手受到控制,萨拉赫倒地时重心没有调整好,落地时无法得到有效缓冲,受伤。
所以,这是一次意外。 就是这样。
7、拉莫斯的小动作很常见,这样做的球员也不少。 如果定义为故意伤害,那就有点过分了; 就我个人而言,我更喜欢战术犯规,即防守球员利用犯规为防守赢得喘息空间。
8、去年决赛类似动作,黄牌原因是犯规+进攻机会。 尤文球员基本已经把拉莫斯放到了身后,大概率会直接面对最后一名后卫。 与此同时,尤文图斯的一名队友将在右侧介入,这可以定义为进攻机会。
PS:卡瓦哈尔的犯规显然是对方球员的鲁莽推搡拉莫斯欧冠决赛进球,所以吃黄牌很正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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